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高中段学校 招生管理工作,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现将 《诸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切实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