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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二○○五年初中生毕业和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现就2005年我市初中毕业和升学体育考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报考对象

凡参加升学考试和毕业会考的初中生都须参加体育术科考试。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或应考时无故放弃某项考试的考生,原则上不予毕业,并取消高一级学校录取资格。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同意申请免考或缓考,不影响其毕业和升学。

(一)免考

1、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应有残联的残疾人证明)。

2、有严重伤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

3、身体发育异常、轻度残疾或畸形、运动功能部分障碍,但平时上体育实践课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

凡免试生都须填写《免试体育考试考生登记表》(附后),由镇乡(街道)教办、直属初中签具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于五月八日前报招生办,由普教科、招生办组织有关人员认定,再报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放入考生档案,同时按体育成绩满分的60%计入升学总分。

(二)缓考

对考试前确有伤病,但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恢复的学生及女生例假而不能按时参考的,必须考前办理申请缓考手续,一经检录不得申请缓考。对缓考生全市将组织一次集中补考(缓考生不得申请免考),到时仍不能按期参加补考者,以自动放弃作“0”分处理。

二、考区组织及考试有关事项

1、全市设立七个考区(见附表),各考区成立考区领导小组,由普高校长和考区所属镇乡(街道)教办主任、直属初中校长组成,普高校长任考区主任。教育局向各考区派出考试巡视员。

2、考试项目及考评标准:(1)800米(女)、1000米(男);(2)篮球(行进间运球投篮);(3)立定跳远。考试规则、测试要求和评分标准按《浙江省200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各项最高分10分,满分30分。

3、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地点设在初中学校所在镇乡(街道)内,考前由普高组织考场验收,并由普高组织施考。考试时间可根据相关学校的实际,于五月八日至五月二十二日完成。补考时间为五月二十八日,地点另定。

4、考生必须凭《报名证》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在同一半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考生不得代考、重考和陪考,违者按考试犯规舞弊的有关条款处理。

5、增加透明度,当众记录亮分,并在考点明显的地方公布全体考生的考试成绩。

6、考评中遇特殊情况由考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关系全市或重大问题的应及时报招生办公室。

三、考试实施

1、各考区要建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考区主任负责制。

2、各考区应成立三个考试项目的考评组,考评人员在普通高中教师中挑选,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评。各项考试场地要配有一名校级中层以上领导作督考。项目考评组长由市招生办负责培训,其余考评人员在考前由普高负责进行一次思想教育和考评业务培训。考评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考点要设封闭式考场,考场周围要有保卫人员值巡,严禁无证人员进入考场。

4、考评工作必须严格按上述第二条“考区组织及考试有关事项”执行,保证考区之间相对统一。

5、考试结束,各普通高中须及时把成绩登记册和成绩原始记录上送市招生办,任何人不得把考生原始成绩记录自行调整。

6、未尽事宜,由市招生办另行布置。

四、安全与纪律

1、各镇乡(街道)教办、直属初中应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考试期间要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重视考生的心肺功能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考试期间考生的交通、卫生、医务、后勤及考场的保卫工作由镇乡(街道)教办主任和直属初中校长负责,考场的安全及考评人员的交通安全由考区主任负责。总之,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安全和考试的顺利进行。

2、各考区的考试组织工作要周密、细致,安排上力求科学、合理、有序。要十分重视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维护体育考试的严肃性。考评人员要严肃认真,公正公平,严守招生纪律,保证全市各考区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基础上顺利完成体育考试工作。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负责任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考点须设投诉信箱,公布全市举报电话:7022285,701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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