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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章程、保送生名单上网公布


日前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了解到,2003年全国各地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和招收保送生名单将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向社会发布。这是教育部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精神,利用先进的网络手段促进招生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年初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强调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有效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高校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对社会所作出的承诺,招生章程的内容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须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习形式(全日制、网络教育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外语考试语种及要求,录取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这一要求比以前更加细化、准确。

针对高考提前一个月,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各项工作也相应提前,从3月20日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陆续公布200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和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其中包括参加学科竞赛的获奖者、省级优秀学生、13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艺术类院校(专业)招收的保送生以及理科试验班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供社会各界查询和监督。

(搞自《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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