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者,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二) 优秀运动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凭省体委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省体委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可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专业学习。
1、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 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 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50分(专升本考生为30分)投档: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30分(专升本考生为20分)投档: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3、少数民族考生。
4、年满25周岁(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5、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6、县级及以上劳动部门认定的下岗职工。
(五) 取得省级行政部门或市级人民政府验印的《专业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录取时可照顾50分投档:
(六) 持学校介绍信和学校所隶属的市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非师范类、教师类专升本专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专、技校、职高)在职教师,录取时可照顾60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七) 对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监所、远洋运输、殡葬等艰苦行业有关专业经第三轮调档后仍生源不足不能开班时,可通过电子传真方式向录检组申请一志愿降分投档要求,降分的最大幅度高中起点本、专科不超过30分,专升本不超过20分。
(八) 电大、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