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市属学校: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营造学科教科研氛围,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我市中小学学科研究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绍兴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学科“学术主题报告”制度,现将有关工作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主题报告的要求
学术主题报告是由我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与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学术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有:对教育教学现状的调研报告,致力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实验报告,探索学科教学有效途径与方法的总结报告,对某些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学科教学理论的研究报告等。学术主题报告须以教学实践探索为基础,同时具有一定的理论性与创造性,是学科教学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新策略的研究、探索及展示。报告内容应当对我市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启发和借鉴意义。报告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充实,条理清楚,富有新意。
二、学术主题报告的申请
1、学术主题报告申请人须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提纲一式五份,并附两位资深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撰写的推荐意见(每人不少于200字)。
2、学术主题报告由报告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研室签署意见后,连同报告提纲和推荐意见上报至市教研室。
3、绍兴市教研室每年二次(2月30日、8月30日)接受各县(市、区)教研室报送本县教师的“学术主题报告”申请。2005年定于12月30日接受一次各县(市、区)的申请。市属学校报送日期同上。各单位须严格按日期与材料填报要求报送,不合要求不予接受。
三、学术主题报告的评选
市教研室在收到各县(市、区)教研室选送的报告后,由相关学科教研员审阅并签署意见,再由市教研室学术主题报告评选委员会投票决定入选资格。各县(市、区)每次选送不得超过20人。市属学校每次选送数不超过全校班级数10∶1的比例。获入选资格的报告人名单在教科研网上公布,然后由市教研室学科教研员统一安排在绍兴市级或跨县(区)的相关教研活动中进行报告,报告结束后根据听课教师的评价分别评为优秀或良好等级,最后由绍兴市教研室发给报告证书。
四、学术主题报告的利用
学术主题报告是报告人学科研究课题的重要成果,是报告人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的反映,因此,报告应当作为报告人参加高层次学术荣誉评选的重要依据,是绍兴市学科带头人评选的必备条件。市教研室将不定期结集编印优秀的学术主题报告,以进一步推广教师的研究成果。
建立绍兴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学术主题报告”制度是一项新的教研工作制度,它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了一个新的交流平台,也是展示我市中小学教师学科研究水平的一个窗口。各县(市、区)教研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积极培育教科研骨干,为开创绍兴市教科研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