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职评工作会议精神,现将《 绍兴市人事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08 年中专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绍市教〔 2008 〕 52 号)(见材料一)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单位)按照我市的工作日程安排(见材料二),认真学习和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细致做好各种类型的摸底和上报工作(见材料三),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按照要求上报各种材料,高质量完成职评工作。
诸暨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