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教办:
为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研究,展示各校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决定举行 2008 年诸暨市中小学各学科(幼教)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在职教师,优质课参评者必须是该门学科的专任教师;优质课(包括百节优质课)已获得过诸暨市级壹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优质课评比。
二、评选要求
1 .教师素质优良。教学思想端正,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思路清晰,课堂调控自如;语言准确生动,板书、演示规范。
2 .教学目的明确。符合课程目标、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面向全体学生。
3 .教学内容科学。能创造性地把握教材,准确传授知识,有效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容量适度。
4 .教学安排合理。注意动因激发,重视兴趣培养,关注学生发展,凸现自主探究,方法灵活多样,媒体运用恰当。
5 .教学效果显著。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调动充分,思维活跃,学习方法得以掌握,习惯得以培养。
三、评选方法
1 .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坚持全面发动、全体参与、由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原则。各级评选都要严格按照条件,坚持实事求是,组织评委听课、打分、评定,真正把最好的优质课评选出来。
2 .采用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以直属学校、中心学校(教办)为单位组织评选活动, 3 月 28 日前各单位上报诸暨市级优质课参评对象。我室分学科组织评选活动,产生诸暨市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绍兴市优质课参评对象。
3 、评选学科分类及各单位推荐名额。
(1) 小学及幼儿园:
学 科 | 数 学 | 语 文 | 英 语 | 科学 思品 | 体育 音乐 美术 | 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 | 幼 教 | 合 计 |
名 额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暨阳街道教办可上报两组。
( 2 )初中:
学 科 | 数 学 | 语 文 | 英 语 | 科 学 | 社会 政治 | 体育 音乐 美术 | 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 | 合 计 |
名额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 3 )高中:
学 科 | 数 学 | 语 文 | 英 语 | 物 理 | 化 学 | 生 物 | 政 治 | 历 史 | 地理 | 体育 音乐 美术 |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 合 计 |
名额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1 |
四、分组设奖及计分办法
1 、个人设奖
组别 | 设奖数 |
壹等奖 | 贰等奖 | 叁等奖 |
小学组各学科 | 8 | 10 | 13 |
初中组各学科 | 8 | 10 | 15 |
高中组各学科 | 4 | 4 | 5 |
2 、团体优胜奖
以直属学校、镇乡中心学校(教办)为单位,学科壹等奖得 3 分,贰等奖得 2 分,叁等奖得 1 分计团体总分(幼教不计入总分)。 团体优胜奖: 高中组总分前 3 名,小学组、初中组总分前 6 名。
附件: 2008 年诸暨市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报名表
200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