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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浙教研室〔2008〕12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

现把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请协助举办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函》(教语用司〔 2008 〕 4 号)(附件 1 )转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是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对广大教师更好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教学实践中落实语言文字规范、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请各地按照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教师报名、分发答题材料、指导教师答题和撰写论文、收齐大赛答卷和论文等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本地参赛教师报名情况,将材料按时报送:

1 .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 2 )及《参赛教师名册》(附件 3 ),在 6 月 30 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 ywjs2008@126.com ,同时发送一份给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jyszzy@zjedu.org 。

2 .收齐大赛答卷和论文,在 9 月 30 日寄到主办单位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

3 .收齐大赛答题材料工本费每人 10 元人民币(其中 4 元留作本地开展活动的费用),每篇论文评审费 35 元(其中 10 元留作本地开展活动的费用),按每人 6 元、每篇论文 25 元,一并通过邮局汇款给 《语文建设》编辑部 (收),地址:北京朝内南小街 51 号,邮政编码: 100010 。附言栏内务请写明“基本功大赛”。或通过银行汇款,户名: 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帐号: 190701040000484 ,若需要开具正式发票请详细说明。

三、各地在组织参赛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电话: 010 - 65592961 、 65598577 ,联系人:孙建强、李世江、王 芳),也可与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郑忠耀同志联系,联系电话: 0571-56870038 , 13396565318 。

附件: 1 .《关于请协助举办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函》 ( 略 )

2 .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报名汇总表

3 .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参赛教师名册

附件下载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师 语言文字 基本功大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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