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根据《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若干意见》,新一轮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工作即将展开。为扎实开展第二轮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工作,绍兴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将组织人员对我市省、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工作进行调研、评估,请你们认真做好实验学校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省、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要对照《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自评细则(修订)》(附件),认真做好2006年以来学校的各项自查工作,并撰写工作总结,于3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及自评表上报教育局仪器站何卫良老师处。
附件1、绍兴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关于开展省、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自查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自评细则(修订)
教育局仪器站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