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 , 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培养广大师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教学方法和提高实践能力,丰富教学手段,积极参加浙江省中小学第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经研究,决定举行诸暨市中小学第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请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 , 中心学校,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第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和评选推荐工作。
诸暨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在 4 月上旬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 , 中心学校报送的评选材料进行核实评审。评选出诸暨市中小学第五届教师优秀自制教具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自制教具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评审小组将在本届获奖作品中选拔一批优秀作品和作者推荐参加绍兴市中小学第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和浙江省第五届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活动 。
参加评选的作品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申报:
1 、填写《浙江省中小学第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或《浙江省中小学第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
2 、按“浙江省中小学第五届自制教具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见附件),编写有关技术资料。纸张用 A4 纸打印。技术资料以电子文稿的形式(文字资料采用 word 格式文件、照片采用 jpg 格式且容量不小于 1M )与参评作品的简短说明即表明实际使用状况的光盘(视频资料采用 mpg\avi\rm 格式)一并报送。
3 、申报者可以是单位团体也可以是个人。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最多不超过 3 人。
4 、参加评选自制教具实物作品
评选作品请在 2009 年 4 月 5 日前送诸暨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评选推荐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诸暨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何卫良老师联系,联系电话: 87016635 。
附件 : 浙江省中小学第五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
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参赛表及技术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