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根据教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教科规划办决定组织绍兴市、诸暨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结题验收及评审的范围为:① 2007 学年绍兴市、诸暨市教科规划立项课题均应上报 [ 立项课题目录可查阅“诸暨市教科研网”( http:// jky.zjjy.com ) ] ;② 2006 学年绍兴市、诸暨市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中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应全部上报。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单位,请写好“关于××课题延长一年研究的请示”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课题研究的单位,请写好“关于××课题(须注明立项年度及编号)中止研究的请示”报告。如没有请示报告,又没有研究成果,即作“中止处理”,按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申报资格。
2 、“申请简表”(见附件一)和成果主报告正文均用 A4 纸、 word 格式、正文宋体小四号打印,绍兴市教科规划结题材料一式 5 份(“申请简表”一式 7 份。其中 1 份绍兴存档;另 1 份不要填“课题单位、负责人、执笔人、课题研究主要参与者”作盲审用),诸暨市教科规划结题材料一式 1 份。“申请简表”作为主报告的封面装订,其他文字材料附件均与主报告合订,如有非文字材料附件,请另附(只审核,不上送),并在主报告合订本最后一页附上附件目录。(主报告合订本装订页面顺序为:申请简表—主报告—文字材料附件—非文字材料附件目录)。“申请简表”和“汇总表”中的“成果类别”填写内容,绍兴市教科规划结题材料填:①结题报告;②申请延期报告; ③ 申请中止报告。诸暨市教科规划结题材料填:① A 类课题;② B 类课题(均按立项类别填写)。材料主报告中要有标题,但不得署名、署单位。汇总表中的“主要参与者”栏最多写 5 人。
3 、 材料呈送以学校、教办为单位集中进行,所有结题材料应按要求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好汇总表。 呈送单位 将 汇总表及成果材料同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 jks@zjjy.com ( 以呈送单位为名、压缩包发送 ) 。每项结题课题须交评审费 100 元。
4 、材料呈送截止时间为:绍兴市教科规划结题材料 2008 年 8 月 28 日送我所,诸暨市教科规划结题材料 2008 年 9 月 11 日送我所,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未尽事项,请与市教科规划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士杰,联系电话: 87263915 )
附件 1 2007 学年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简表
附件 2 2007 学年课题成果汇总表
二 OO 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