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学校后勤报务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在计划经济制下形成的学校后勤服务体制,使政府和学校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严重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深化学校后勤改革,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有利于学校集中力量搞好教育埤师长办学效益,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更好地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政府(浙政发[1999]291号)《关于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高中段学校后勤服务社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我市规模较大的高中段各类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住宿、食堂等,条件成熟时,原则上都要逐步从学校行政管理体系中离聘出来,实行企业化经营、社会化动作,对磨擦建和迁建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要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
一、高中段学校现有后勤服务机构,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改制,组建成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处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多无化投资或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同时,学校可按市场经济法则,与后勤报务企业签订相应的监督、服务协议,确保后勤服务企业为学校提供优质、优惠的后勤服务。
二、改制后的学校后勤服务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效益工资制,可以根据国家规定,自主任免内部管理人员,自行招聘、辞退职工,自主确定企业内部分配,同时必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保障职工权益。为保证改制平稳过渡,学校原有后勤服务人员,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后勤服务企业,职工的行政关系和身份不变,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与在职人员一样正常级。职工在后勤服务企业工作期间,学校停发工资,并按规定缴纳老保险,退休时由学校为其办理教职工退休报告手续。
三、改革学校后勤服务收费管理,收原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其收费标准在物价部门确定的基准及其浮动幅度内,由后勤服务企业根据投资和成本费用与学校协商确定。
四、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投资兴办或参与兴办后勤服务企业。学校后勤服务企业,可向保类银行通过抵押、担保等多种形式争取贷款,特别是中长期贷款;激活后勤服务企业运行机制。可以通过采取连锁经营、直达供贷、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五、鼓励后勤服务企业和其他社会企业征用土地兴建后勤服务设施,所征用的土地视同教育用地,实行行政划拔,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服务建设项目,适用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师生提供的食宿等后勤服务属教育劳务,经地税部门审批后,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计划、财政、税务、土管、建设、劳动、人事、工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的后勤改革。
高中段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既是当前我市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审批制度,市教委要加强对我高学校后勤部服务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指导,要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可过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但实施前须报教委审核,并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