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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诸暨市创建“教育强市”大事记


    △1月6日,市教委公布小学教学“跨世纪名师”培养对象为汤骥、张海裕等32名,给教师由教学型向科研型目标转化,实现教学科研化、科研教学化,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的教学水平奠定基础(诸教[1998]1号)。
    △1月14日,枫桥镇小、牌头镇小、城关镇三小、斯民小学、全堂镇中、实验职中、海亮外国语学校等7所学校和周霞、应爱琳、金晓龙、何纪木、黄一文、孙燕、骆卫安、赵启等8名教师被市教委评为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诸教[1998]2号)。
    △2月23日,发出《关于加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要求各校根据《浙江省中等学校电化教育配备暂行规定》、《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设备项目》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步伐,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并继续实行奖配制(诸教[1998]6号)。
    △3月10日,教委与市卫生局表彰了全市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6个)和先进个人(11名)(诸教[1998]14号)。
    △3月30日,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在西子宾馆3楼会议厅召开《全市师德教育动员大会》。这是我市自1993年以来,每年一个专题的师德系列教育的继续和发展,“实践《规范》树形象,提高素质育新人”是本次师德教育的主题,教育以“征文”、“演讲”、“一帮一献爱心”和“课堂艺术教学周”四个活动为载体(诸教[1998]1号、(诸教工[1998]7号))。
    △3月29日,市教委转发《关于印发〈绍兴市乡镇示范幼儿园标准〉的通知》,要求各镇乡中心学校根据本镇实际,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3月24日,市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电化教育规程〉的通知》,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的实施并强化仪器装备的管理(诸教[1998]16号)。
    △3月30日,市教委发出《关于举行诸暨市“百节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开展对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的研究,推动我市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诸教委字[1998]19号、(诸教[1998]21号))。
    △4月3日,发出《关于评选诸暨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4月9日,我市的应店街、湄池、城关、双桥、店口等5个镇乡被命名为浙江省教育强镇(浙教督[1998]165号)。
    △4月24日,制订并下发《诸暨市教委一九九八年教师队伍建设计划》,通过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规范制度、组织活动、树立典型等多种途径,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敬业爱岗、乐于奉献,能适应现代教育要求的师资队伍(诸教[1998]33号)。
    △4月28日,我市的城关、店口、牌头、应店街、青山、次坞、草塔等7个乡镇,通过达标验收,确认为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乡镇(绍市教督字[1998]5号文件)
    △5月6日,发出《关于贯彻落实〈诸暨市教育事业财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财务管理的通知》,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诸教[1998]38号)。
    △5月15日,我市11所素质教育联系学校的校长,在诸暨市实验职中举行素质教育专题讨论,提出“巩固成果,积极探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要求。
    △5月21日,市教委召开了由诸暨中学等18所普职高、镇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委机关各科室长参加的“市教育法制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①依法确保教育战略地位;②各级各类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师生学法、知法;③依法行政,确保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三条意见。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作了有益的研讨。
    △5月28日,市教委给城关镇等9个高标准“普九”镇乡(每镇5万元)和应店街镇等10个省教育强镇(每镇10万元)颁发经费奖励,并要求将奖励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增添仪器设备,不得移作他用。
    △6月2日,市委、市政府在西子宾馆三楼会议厅召开了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市职校校长、一些企业负责人以及人大、计经委、科委、教委、人事局、公安局、农业局、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绍兴市市教委赵旭昊副主任、诸暨市委副书记黄灿荣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市教委主任姚汉松和市计经委、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及征天集团公司、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的代表在会上发了言,副市长陈国燕作会议总结。大会贯彻了《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100万元的市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在“九五”期间,市财政每年拨出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补助职业学校开设符合地方产业导向的新专业,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实现“科教兴市”战略的坚定信心和行动。
    △6月8日,下发《关于印发〈诸暨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园基本建设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诸教[1998]56号),依法加大对校园基本建设的监督管理力度。
    △6月13日,《浙江教育报》记者以《导找“突破口”,校校有“王牌”  诸暨实施素质教育的经验渐趋成熟》为标题全面报道了诸暨市实施素质教育的丰硕成果。
    △6月24日,市教委召集部分中小学班主任,专题研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探索新形势下班主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6月25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的意见》(诸教[1998]69号文件)。意见为:一、依法确保教育战略地位;二、依法优化教育环境;三、依法行政,确保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三大块10条。
    △7月23日,市人民政府对学勉中学实施股份合作办学一事给市教委7月18日的请示以批复,原则同意教委与海南日森置业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一)由市教委和海南日森置业公司共同投资新建学勉中学,其学校为国有民营,学勉中学校名不变。(二)新建的学勉中学占地268亩,计划规模为20轨,校园设施、设备及环境按省一级重点中学标准规划建设,办学目标进入全国一千所重点中学行列。(三)市教委和海南日森置业公司要严格履行《合作办学协议》,确保新校舍在1999年6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7月26日,市教委发出《关于加强学校后备干部建设的意见》(诸教[1998]79号),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培养选拔能够担当跨世纪重任年轻干部的精神,着眼21世纪我市教育发展,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拓宽视野,选好“苗子”;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提高认识,优化机制。
    △7月28日,为了全面推行对普通中小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制度,市教委发出《关于在镇乡中心学校聘请兼职督导员的通知》(诸教[1998]82号)。在学校推荐,经教委研究决定,于10月12日,聘任了楼培苗等37位同志为镇乡中心学校兼职督导员(诸教[1998]106号)。
    △8月14日—17日,教委机关干部、教委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以及调整后的全体直属学校和镇乡中心学校校长、书记120人,在五泄宾馆进行'98暑期干部培训,陈国燕副市长等把创建省教育强市定为新学年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
    △8月18日,教委公布市第二批标准实验室(诸教[1998]86号),应店街镇中、牌头镇中、双桥镇小、西岩乡小、海亮学校、荣怀中学、天马学校等9所学校的实验室验收合格。
    △8月22日,为诸暨中学争创全国重点中学,向市人民政府要求给予拨款300万元(诸教[1998]88号)。
    △8月23日,教委下发《一九九八学年度教育工作意见》,将“努力争创浙江省教育强市”定为当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
    △8月26日,教委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拨款给职业教育发展基金50万元和本年度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0万元。(诸教[1998]90号)
    △8月28日,公布98年度诸暨市的文明学校是学勉中学、城关中学等22所(诸教[1998]91号)。
    △8月27日,教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1998—2002年校点调整规划方案的报告》(诸教[1998]94号)。报告着眼诸暨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布局体现合理规范、科学的原则,优化教育资源配备,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把一个合理、高效的诸暨基础教育布局体系带入2002年(每镇乡只设初中一所,城区小学、初中规模在18班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校舍管理和学校基本建设的质量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全面推动争创教育强市工作,9月2日发出《关于设立兼职校舍管理员的通知》(诸教[1998]7号)。10月30日,经学校推荐,教委研究决定聘任吴光森等60位同志为兼职校舍管理员(诸教[1998]116号)。
    △9月8日,市教委为有效推进我市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办学、依法施教办学,编发了诸暨中学、实验职中、城关中学、海亮外国语学校、枫桥镇校等5所学校制订的“学校法制工作计划”。
    △10月5日,为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教委制订《诸暨市教育委员会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意见》,并印发给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中心学校(诸教[1998]105号)。
    △10月18日,教委组织开展诸暨市“'98课堂教学艺术观摩”活动,推动“名师工程”,推进素质教育。
    △11月12日,教委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评定市聋哑学校、城关镇光明小学、牌头镇小、直埠镇乌义完小等4所学校为特殊教育先进集体,边建平等10位同志为特殊教育先进个人。(诸教[1998]127号)。
    △11月15日,为搞好财务分支机构建设,建立镇乡财务清算中心。
    △11月25日,公布诸暨市“百节优质课”评选结果:中学45节,小学44节,幼教11节。
    △11月23日,发出《关于进行九八年度成教干部工作考核通知》(诸教[1998]131号)。
    △12月4日,我市山下胡镇、五一镇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核查,已达到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乡镇的标准(绍市教督[1998]13号)。
    △12月11日,诸暨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由部门领导、镇乡党委书记、分管教育的镇乡长、镇乡中心学校校长和直属学校校长参加的诸暨市教育工作会议。国家督学钱根珊、省教委领导、绍兴市李露儿副市长,绍兴市教委赵兴旺主任、诸暨市委、市府四副班子的主要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诸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研究确定了诸暨教育跨世纪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了今后5年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在2000年,率先成为省教育强市,到2002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市有60%的镇乡达到省教育强镇标准。
    为了确保以上目标的如期实现,市委市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诸暨市建设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1998—2002)五年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础薄弱学校建设的意见》、《诸暨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5个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以上文件形式下达: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法确保教育投入确保财政预算外资金的增加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今后3年财政预算内对教育的投入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依法征足、管好、用好城乡教育费附加,实行“税费同票”,并根据诸暨经济发展状况逐年增加其总量。文件规定,凡通过绍兴市高标准“普九”验收的镇乡,市政府给予5万元奖励;认定为省教育强镇(乡)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命名为省级示范(重点)学校的,市政府给予3万元奖励,命名为国家级示范(重点)学校的,市政府给予5万元奖励。
    国家督学钱根珊和绍兴市李露儿副市长在会上高度赞扬了诸暨市的重教时尚,兴学义举,人文荟萃和发达的基础教育,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5年诸暨教育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的瞩目成绩。
    诸暨市委书记王国伟同志在会上指出,我们提出“率先成为省教育强市”的工作目标,这对于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牢固确定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快教育的现代化步伐,确保教育为跨世纪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月14日,逐项落实诸暨电大工作站升格为电大分校整改措施,并向浙江省教育委员会作了专题报告(诸教[1998]139号)。
    △12月18日,市教委制定《诸暨市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向市人民政府作了要求批复的请示(诸教[1998]140号)。
    △12月23日,发出《诸暨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校务工作公开、公平,提供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文本(诸教[1998]44号)
    △12月24日,为争创省教育强市,基本实施教育现代化奠定高素质师资基础,市教委下发《诸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规定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具有合格学历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中小学新教师一年试期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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