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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特殊教育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积极有效地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少儿依法接受教育,既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的客观要求,也是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现实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特教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特教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基本实现了《“九五”实施方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十五”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市是浙江省首批“教育强市”,先后荣获“浙江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市”、“全国基础教育先进县”、“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市”称号。1994年在省教委、省残联的直接关心下,创办了诸暨市学前弱智儿童智力开发中心,成为中残联与比利时莫尼肯黑德组织“学前智力疾残儿童康复训练”合作项目的十个试点单位之一,其工作成就得到了中残联领导和比利时专家的肯定。目前,全市有聋哑学校和弱智学校各一所,专任教师42人,在校学生120人;弱智儿童辅读班4个,在班学生30人;随班就读学生441人。2000年度视力、听力语言、智力三类残少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00%、96.6%。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规划  明确目标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国家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九五”实施方案》,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特殊教育的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制订出台了《诸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九五”实施方案》,确立了“九五”期间本市特教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质量要求,明确了落实措施,真正做到了对特教事业“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要求”。按照该《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方针,近年来我们狠抓贯彻实施工作,基本实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

(一)、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我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总体规划。几年来,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二)、财政拨款及多渠道筹措特殊教育经费的机制已初步建立,特教经费按高于“三个增长”的要求逐年增加;

(三)、以随班就读和特教辅读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格局已基本形成。

(四)、特殊教育的师资学历和任教资格,教育教学和学校(班、点)管理,校舍建设和教育仪器设备等各个方面,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五)、能积极开展符合学生实际的劳动技能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幼儿学前教育,进行残疾儿童缺陷的早期补偿;在试点的基础上,综合残疾和患有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的教育训练规模逐步扩大。

二、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市委市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分管副市长每学年至少一次听取特殊教育专题汇报,多次牵头召开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门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协调步骤,落实措施,解决特教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市教委更是把特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整个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特教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组建镇乡特教工作队伍,真正做到特殊教育专人分管,有人负责,职责落实,积极为发展特教事业清障疏道。教委每学年均协调召开全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制订出台有关发展特教事业的政策文件,及时总结推广特教经验,表彰奖励特教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发放特教专项补贴(两所特殊学校的教师在原有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一级工资,普通学校有随班就读学生的班级,班主任老师每月享受额外班主任补贴20元),落实职称评定中特教专用指标(由市教委向市人事局争取)等措施,鼓励广大教师献身特教事业。开展“助残日”献爱心、“六一”节慰问残少儿童等活动,努力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师生排忧解难,使残疾少儿感到生活的温暖,学习的幸福。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我市的特教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全面实施  重点突破

我市的聋哑学校虽然起步较早,办学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入学对象在残疾人中所占比例不大。为此,我们适时将发展特教事业的重点放在抓好为数众多的智力残疾少儿的教育上,在积极发挥弱智学校骨干示范作用的同时,集中精力办好弱智儿童少年的特教辅读班和随班就读。

(一)、调查摸底,认真鉴别弱智儿童。在鉴别过程中严格遵守四个程序:摸底、调查、测试、鉴定得出结论。

(二)、全面推行弱智儿童随班就读。教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弱智儿童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试行意见》,具体规定了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要求在教学形式上做到共同学习与个别辅导相结合,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教学过程中体现“四个特殊”,即在授课计划中,体现特殊的教学目标,在教案中体现特殊的教学要求,在课堂教学中体现特殊教学提问,在课外活动中体现特殊的照顾。实践证明,弱智儿童随班就读是发展特殊教育,提高弱智儿童入学率的一条十分有效的途径,它不仅能保证弱智儿童得到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的缺陷,而且具有投资省、见效快、教学灵活等特点。

四、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

为使特殊教育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我市的特殊学校和有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的学校都订有较完善的特教工作制度,对担任特教任务的教师都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分类保管”的原则,各校进一步加强了对特教档案的管理,市弱智学校负责弱智儿童档案的建档、保管,市聋哑学校负责聋哑儿童档案的建档、保管,并对弱智儿童教育进行个案记录,便于分析教学情况,提高教学效果。同时,严格特教学籍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让残疾儿童停课、停学或转学。

五、优化师资  提供保障

为保证特殊教育质量,在挑选热爱特教事业、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特教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十分重视特教师资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特教理论和教学方法,每年选派3—4名教师赴发达地区或先进学校进行专业培训,多次邀请杭大心理学教授来诸暨作专题辅导讲座,充分发挥两所特殊教育专门学校的骨干示范作用,定期召开特殊教学研讨会,交流经验,探讨教法,提高教师的教学理论水平,稳定特殊教育的师资队伍。

六、加大投入  改善条件

足额的特教经费是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们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体,多渠道筹措特教经费:一是保证财政拨款中有1%的比例作为特教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由市教委直接拨付到校,用于各种特殊教育的设备添置等。二是把特教经费列入镇乡教育费附加征收的正常渠道。在乡镇教育费附加征收的总额中有1%的比例作为各镇乡特殊专项经费。三是建立和完善助学金制度,市政府专门建立了320万助学基金,每年定期重点资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四是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市教委层层发动,向社会、向家长、向学生募捐,配合省教育厅“爱心基金”募捐活动,连续两年已募捐“爱心基金”70多万元。近两年中,我市累计投入特教专项经费200余万元,仅市财政就拨出专款40余万元,用于建造聋哑学校的多功能厅、餐厅,给聋哑学校配备听力训练器。由于经费渠道畅通,投入机制完善,我市的特教事业得到了顺利发展。

经过几年的特殊教育实践,我们在探索积累形成一定的办学经验的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以下两个方面尚需要作进一步的探索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残少家长的配合和支持,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特教事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特教科学研究,制订特教评估体系,使特教事业尽快步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我们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有特教战线师生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特殊教育一定能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二OO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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