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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评估办法(修订稿)


根据我委制定的浙江省一级、二级、三级重点普通中学标准(试行)、1995年我省开展省等级重点中学评估以来教育部和我委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委在总结前几年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试行的浙江省一级、二级、三级重点普通中学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申报学校必须具备的条件。

凡要求申报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的学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端正,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学校系普通高级中学,政级规模和班学额达到规定标准。

(3)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教学用房和体育活动场、馆符合相应等级规定的要求。学校无危房。

(4)理科、文科教学仪器,音、体、美设施和电教等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相应等级规定的标准。

(5)教育经费来源稳定,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年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6)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主要领导团结、称职,校长任职要求符合有关规定。

(7)具有高级及中级职称的教师数达到相应等级规定的比例。

(8)毕业生会考合格率、完成升学预备教育任务达到相应等级规定的比例和要求。

(9)学校德育工作机构、队伍、基地建设符合要求,德育渗透于各科教学并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成效显著,近三年在校学生犯罪率为零。

(10)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优化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和扶持薄弱学校等方面提供经验,起示范作用。

二、申报的准备工作

凡要求申报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的学校,必须对照申报必备条件和《浙江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评估操作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操作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学校的自查自评工作要达以下要法:

1、明确争创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的目的是在于通过认真学习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有关办好省重点普通中学的文件,全方位对照《评估操作标准》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起好示范作用。根据创建工作的步骤、要求和工作的安排,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学校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将评估指标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分工作评估指标

的要求,采集信息,分类整理,逐条进行分析,写出自查自评意见。最后由学校汇总,并填好评估工作用表。

各部门的自查自评是搞好学校自查自评工作的基础,学校要切实做好检查指导工

作,发现资料不会,统计口径和数据的差错,自查自评意见不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和上级督导部门要法求的,要及时修改和纠正。学校在汇总各部门自查自评材料时,也要认真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3、在汇总各部门自查自评情况的基础上,学校领导要对学校办学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

的定量、定性分析,写出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一)沿革和概况;(二)对照评估操作标准的达标情况;(三)办学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四)存在总是和今后改进意见。

4、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征求对自查自评报告的意见(学校有民党派组织的,应片求民主党派的意见),同时听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的意见,并修改定稿。

三、申报程序

凡要求申报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评估的学校,在申报前必须准备好有关的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自查自评材料(一式两份);(3)自查自评工作用表(一式两份)。

凡要求申报省一级、二级、三级重点普通中学评估的,均采取逐有申报办法;学校向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向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向省教委提出申请。省教委接到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报告后,将派员到提出申报的学校进行考察。

四、评估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1、我委考察认为申报学校具备申报必须具备条件的,在评估的一个月向学校下达评估通知。

2、申报省一、二级重点普通中学的,由省教委组织评估组到学校进行评估;申报省三级重点普通中学的确良,由省教委委托市(地)组织评估组到学校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应根据申报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10项必备条件和《评估操作标准》,采取听、看、查、访、议等多种形式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和评估。

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突出重点烽全面分析相结合;以定性为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有利于促进行推动学校提高办学水平等原则。通过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3、评估组认为达到申报相应等级要求可报省教委审批的学校,必须达到以下要法求(1)具备10项申报必备条件及其与《评估操作标准》相关指标达到达标要求;(2)《评估操作标准》45项指标中达标的指标占五分之四以上,其余的指标应达到基本达标要求。

4、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向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反馈评估意见。

5、经消息教委批准的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授予浙江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的牌匾。

6、对已被命名的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每年要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其巩固提高的情况,满两年要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责成当地政府和学校限期改正。对少数办学问题较多,达不到要求,将取消其省等级重点普通中学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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