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防止校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校舍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应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舍安全状况,特别要重视对农村完小、幼儿园的校(园)舍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校(园)舍的结构、消防(通道、设备、应急照明等)、避雷设施(安装、检测等)、电器设备(吊扇、线路、插座等)、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对有在建工程的校区,还应检查施工区与教学区的安全隔离情况。
二、检查方法
1 、学校自查。各直属学校、教办、中心学校要组织力量(有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小组),在 10 月 22 日前完成对所属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舍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填入《诸暨市学校校舍安全情况登记表》,于 10 月 23 日前报教育局计财科。
2 、教育局抽查。市教育局将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要求
1 、充分认识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各直属学校、教办、中心学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对广大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必须认真、全面、彻底、细致,不留死角。确保校舍安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杜绝隐患,为打造平安教育奠定扎实的基础。
2 、落实校舍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校舍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对使用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要及时申请鉴定,落实维修措施,限期排除隐患;对确认有危险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不抱侥幸心理,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3 、严格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凡因检查不到位,排除隐患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局将从重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