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在学校突发紧急情况下,使全校师生熟悉逃生路线,有序、迅速的安全疏散,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紧急疏散演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 紧急疏散演练工作的 认识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 , 也是地震、火灾等灾害和群体踩踏事件频发的国家 , 学校是人群最密集和最难立即疏散的部门之一 , 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也相对最差最弱。开展紧急疏散演练 活动,能让师生学到安全逃生防护知识,达到有事不慌、应对自如、自我保护的目的,并能起到有效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小遭受事故伤害的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教师会议、学生班队会、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校内媒介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演练宣传, 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领导组织到位、措施部署到位、督查落实到位,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科学,严防演练流于形式,严防演练过程中出现 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
二、建立和完善紧急疏散演练的工作机制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本校实际 , 定期开展遇到突发事件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制定和修订、完善详细实用的教学楼、宿舍楼 紧急疏散演练工作方案(附件 供参考 ),把组织演练活动作为学校一项常规工作来抓,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活动。平时可 利用早操、课间操、集会等机会对学生进行有意识的疏散集合。演练活动要明确演练程序、疏散路线、地点、信号和时间要求等,加强学生演练前的心理辅导教育,教给师生逃生、自救、互救的方式、方法,培养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并及时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总结演练的经验和教训,使演练工作逐步科学、规范、严密、有效。
三、加强紧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督办检查
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实施紧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园长)要像重视教学工作一样,切实把师生的紧急疏散演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学校 (幼儿园) 务必要重视演练活动的安全工作,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要提出明确要求和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演练过程中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在演练活动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各直属学校、教办(中心学校)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安全员作用,定期分析研究,定期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逐步完善紧急疏散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开展的紧急疏散演练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