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初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学校持续、规范、科学的发展,根据诸教( 2004 ) 74 号文件精神,诸暨市对第二批初中、小学办学水平等级学校进行复查。
一、复查对象
2006 年被命名为诸暨市办学水平一、二级的学校。
二、复查内容
复查工作按照诸教( 2004 ) 74 号文件要求进行,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和深入,适当增加若干新内容。
三、复查办法 分为自查自评、检查核实和结果认定。
(一) 自查自评。
1 、 对照复查内容,结合学校发展情况,对近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确定自评等次。
2 、填好工作用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会同自查总结于 5 月 20 日前报督导室。
(二)检查核实
局根据学校自查和平时了解的情况,组织力量进行复查和核实。最后作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意见。
(三)结果认定
结果将根据检查核实的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