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针对我省农村教育的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证体系,保障农村教师待遇,提供多项专项经费补助农村,促进农村教育快速发展,实现全省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
《决定》明确提出了我省农村教育近期发展的目标,即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和特殊教育 ;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社会;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到2007年,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达到70%以上,70%的县(市、区)达到教育强县标准。
《决定》要求建立 "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加强县级财政对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确保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要合理制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切实保证公用经费到位,进一步加大教育基本建设力度,继续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资助学,深化教育投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元投资体制。
《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县级财政统发制度。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所需经费由财政承担。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逐步使其达到城市教师的同等水平。
《决定》出台了多项专项经费补助农村教育。从今年开始到 2007年,省财政每年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经费将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到200O万元。省政府同时要求各地财政,每年也要拿出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资金,专项用于中小学师资的培训。从今年开始,省财政扶贫助学的专项经费从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对巳按有关规定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和免费高中段教育的五类困难家庭的孩子,今后,如果这些孩子经济上还有困难,政府还将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同时,《决定》进一步扩大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和免费高中段教育的范围,对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可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全部或部分免收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费用。2004年至2007年,省财政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力争到2007年,我省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都有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都有教学收视点或光盘放像点,基本完成 “校校通”工程。另外,2004年到2007年,省财政每年将继续安排危房改造资金2000万元,用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到2007年,全省八成的学校要基本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办学标准。
《决定》还对如何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深化教育教学助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