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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安全不容忽视 省教育厅要求加强管理


为确保我省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使之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省教育厅最近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提高对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近几年来,我省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02年底的统计数字表明,全省各市级教育部门及90%的县(市、区)已建有教育网站或教育城域网,近3000所学校建有校园网。今年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快“校校通”工程建设步伐。如嘉兴市前不久宣布:乡镇以上中小学已全面实现了“校校通”;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江山市、衢州市柯城区等也先后实现了“校校通”。“校校通”工程的实施,教育网站(城域网)的建设,一方面给教育、教学带来便利,使信息共享、资源互通、远程教育等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信息网络安全这一新问题。

《意见》指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遵循“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市、区)和高等学校要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并设立安全专管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承担起本地、本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树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要特别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引导他们正确、健康用网。要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等级和安全管理范围、有关网络操作使用规程、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计算机案件和事故上报制度等,并确保落实,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意见》还指出,要采取先进的技术防护措施,以有效预防和减少计算机犯罪、黑客攻击和病毒侵入。各地、各校要将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信息化建设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尚未采取技术防范措施的单位,必须抓紧建设。要采取入侵检测、网络隔离、信息加密、访问控制等必要的技术措施,加强网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互联网接入的安全性,将攻击和入侵造成的威胁限制在最小范围内。要加强对有害信息、有害电子邮件、有害短消息等危害信息的过滤与封堵。《意见》重申,各地、各校严禁设立没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的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

《意见》强调,为防止和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各地、各校要制定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处置工作预案。处理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最大限度地遏制其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要警惕有害信息的传播和数据的非法篡改。一旦发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终止与外部网络的连接,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予以删除,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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