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根据《绍兴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绍兴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绍市教字 [2004]17 号)精神,为总结 2007 年 -2008 年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在我市招生考试工作中涌现出来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激发全市有关学校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市招生考试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招生考试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研究,决定评选 2007 年—— 2008 年绍兴市、诸暨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 、先进集体
绍兴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5 个,诸暨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10 个。
2 、先进个人
绍兴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个人 13 名,诸暨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个人 26 名。
二、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以普通(职业)高中、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及直属初中为单位各推荐一个(其中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可以教办、中心学校为单位申报,也可以初中考点为单位申报);先进个人各校在所有从事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中推荐一名。教育局将根据各校上送的申报材料及在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中的实际业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绍兴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和诸暨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对象。
三、评选标准
1 、先进集体:
( 1 )自身建设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办事公正,廉洁奉公,勇于开拓。工作纪律严明,岗位职责明确。注重业务学习和培训,整体素质好。
( 2 )工作质量高。精心组织各类考试,严格考试管理,考风考纪好,无重大责任事故,按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资料,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无失密事件发生。
( 3 )服务态度好。热情为学校、为考生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努力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 4 )环境布置好。考点环境安静,设施齐全,服务热情、周到;布置和谐,横幅标语、考场分布图等按规定挂、放;考场整洁,桌椅摆放规范,板书正确。
( 5 )宣传、科研工作好。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每年适时举行招生宣传或咨询活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先进事迹;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和科研论文,为招生决策服务。
2 、先进个人:
( 1 )认真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 2 )热爱招生考试工作,熟悉招生考试业务,积极、主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 3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富有协作精神。
( 4 )注重调查研究,自觉参加招生考试的调研工作,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和调研报告,质量较好。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撰写工作总结一份,连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于 2008 年 11 月 25 日前报诸暨市招生办,逾期作弃权论。
附表 1 : 2007-2008 年诸暨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表 2 : 2007-2008 年诸暨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 〇〇 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