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学校”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 不断深化“廉洁清风进校园”活动, 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构建敬廉崇洁、廉洁从教、清廉从政的校园环境,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教育局年初工作安排,在 2008 年开展第三届“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学校”评比活动。现将评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标准:
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教思政 〔 2007 〕 4 号文件(见附件 1 )及诸教 〔 2005 〕 20 号文件精神,在学校干部、党员教师中开展以“廉洁从政、勤俭办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干部有较高的廉政意识和反腐防变的自觉性,能以身作则,勤俭办学,成为师生楷模,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过程中措施有力,社会群众满意度较高。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体教职员工依法执教,敬业爱岗,诚信服务,为人师表,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在三年级以上的学生中开展以“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学校能在学科教学及班团队活动中渗透廉政文化教育和基础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及法制教育。各层面的教育活动能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形式多样、富有成效。活动要求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
二、具体要求:
1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廉洁教育氛围。 要求在学校内设立专门的廉政宣传窗、专题校园广播节目、黑板报和廉政文化走廊,在学生公寓、教学楼、走廊过道等处张贴廉洁标语、宣传画和学生作品等,建设校园廉政文化环境。通过师生一起开展廉洁、诚信承诺和一句话述廉、干部从政承诺、师生典型事例报告等方式,营造“敬廉尚洁”校园文化氛围,厚实教师的文化素养,浓厚校园的廉政文化气息。
2 、扎根课堂教学阵地,弘扬敬廉崇洁风尚。 针对不同阶段的学生,设立不同的培养目标,如小 学、初中教育目标定位于知晓、启蒙,旨在促进学生敬廉崇洁道德情感的形成,培养学生对真善美的体验。高中廉洁教育的目标定位于辨析、养成,即培育学生的民主、廉洁意识,做一个诚信、正直、守法、有责任心的现代公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能 在使用好原有《敬廉崇洁丛书》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教学内容,加大教研力度,开展校际廉洁教育课堂教学研讨会。高中学校能积极编写校本教材,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廉洁教育内容,组织师生写课后体会,尽量把“敬廉崇洁”风尚内化为全校师生的自觉意识。
3 、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根据青少年廉洁教育“正面引导、心理保护、可接受及浸润”四项原则,注重把廉洁教育寓于各类活动中,利用班团队主题活动、课外亲子阅读、社区教育等多种途径,开展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让学生在社会大环境中学习锻炼。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在干部、教职员工中开展以“廉洁自律”为主题的活动及“读书思廉”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之类的活动,以多种活动作载体增强全体干部、教师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评比办法:
本次评比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 各学校(教办)要仔细阅读 教思政 〔 2007 〕 4 号文件, 根据本通知中规定的评比标准和要求,于 11 月 25 日前将申报单位及材料上报教育局监察室(申报表见附件 2 )。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评,并报市纪委审核,推荐申报“绍兴市廉洁教育示范学校”。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 教思政 〔 2007 〕 4 号)
2 、 2008 年诸暨市“ 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申报表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