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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和创新团队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进一步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教战略,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根据上级人才工作要求和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中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和创新团队组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现代学校制度为抓手,不断深化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团队效应突出、适应诸暨教育发展的领军人才队伍,持续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在党管人才新格局下各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领军人才工作机制,通过构建系统上下共同投入、共同培养的开发模式,到 2015 年,努力形成一支 20 名左右教师组成的教育系统领军人才队伍、 100 名以优秀青年教师为主的教育系统领军人才后备梯队、 10 个在学术创新、教育改革等方面作出显著业绩的创新团队。

三、基本条件

1 、道德素质过硬。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优良,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2 、专业贡献重大。 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视野宽广, 能深入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 近年来在教育教学领域进行研究和推进改革方面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领域同行专家的认可,在本系统中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获得绍兴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秀等荣誉或绍兴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以上称号。

3 、团队效应突出。 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所带领的学术团队有较强的创新、探索与实践能力和明确的战略目标,近年来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显著的业绩。

4 、引领作用显著。 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本学科、本领域发展趋势,在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四、选拔数量

领军人才每批评选 5-8 名,每三年评选一批。

五、选拔程序

领军人才选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以单位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通过组织审核的方式产生。在此基础上由领军人才牵头组建各类创新团队。

1 宣传发动。 利用诸暨教育网及相关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和落实有关推荐工作。

2 、推荐申报 按照“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基本要求,由推荐单位或自荐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诸暨市教育系统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 组织审核。 教育局组织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入选人员,并上报市人才办审核。

4 、组建团队。 命名后的领军人才按照各自专业,在本单位内部选择相关人员组建创新团队。组建团队的个人需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好《诸暨市教育系统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组建申请表》(另行下发),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市人才办审核后方可成立。

六、激励措施

教育局每年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对领军人才的奖励和创新团队学术研究的资助等。资助金额根据团队人数、课题级别、研究成果等确定。对获得教育系统领军人才 , 市人才办将给予每人 2000 元的奖励 , 对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研发项目获得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以上的,给予每个团队 1-2 万元的奖励 。

七、服务措施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用人单位为主的领军人才工作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支持有力、配套齐全的服务体系。

1 、建立领军人才津贴和学习考察制度。 凡被评为教育系统领军人才的每人每月发放津贴 500 元,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2 、建立领军人才联系制度。 局领导班子与领军人才建立长期的结对联系制度,采取多种方式与领军人才保持经常的联系沟通,了解领军人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对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

3 、建立领军人才服务制度。 各单位要积极为领军人才提供服务,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领军人才自主组建团队创造必要的条件,在引进、聘用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对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晋级提职等方面给予优先。

八、管理措施

1 、目标管理。 对领军人才实施目标管理,突出对创新能力、业绩贡献、领衔作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的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最终目标考核。 领军人才考核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实施,并向市人才办作出考核情况的书面报告。

2 、动态管理。 建立领军人才管理信息库和领军人才考核档案,及时跟踪了解入选人才基本情况、业务进展和现实表现。实施动态管理,实行“一年一评估,三年一滚动”,做到有进有出,不断激发领军人才的激情和活力。在最终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领军人才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 、严格管理。 对违反科学道德、学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撤消其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处分。

九、组织领导

1 、加强组织领导。 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战略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思想,增强抓好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对领军人才选拔和创新团队组建工作的领导。

2 、完善工作机制。 教育系统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教育局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局组织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领军人才队伍开发培养和创新团队组建工作,形成多层次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工作体系。

3 、加强舆论宣传。 大力宣传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弘扬领军人才的创业创新精神,树立教育系统领军人才团队品牌,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附: 诸暨市教育系统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二 ○○ 七年十一月五日

诸暨市教育系统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文件类型: *.doc5817c94b379c5d1a156a18fdbb8efcc5.doc (34.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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