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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七年教师调城区学校工作的意见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发挥人事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增强人事调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 2007 年教师调城区(指老城区)学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人事调城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在推荐的基础上按考试成绩高低择优录用的办法,做到公开岗位、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调城结果。

二、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公布城区学校所需岗位。

按照城区教育的需求,今年拟设调入的岗位为:

1 、小学教师 20 名(其中英语教师 3 名、数学教师 5 名、语文教师 10 名、体育教师 2 名);

2 、初中教师 5 名(其中语文教师 2 名、英语教师 2 名、科学教师 1 名);

3 、高中教师 3 名(其中数学教师 1 名、英语教师 1 名、地理教师 1 名)。

(二)推荐与报名。

在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同意的基础上报名参加考试。各学校(教办)推荐同意考试人数实行指标控制,根据今年教师配置的实际情况,偏远山区、缺编严重镇乡和高中段学校控制在教师数的 1% 以内,其他镇乡(学校)控制在 2% 以内,每个镇乡教办(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推荐数最多不超过 4 名 ( 暨阳教办除外 ) 。具体各教办 ( 学校 ) 的推荐名额上限为:暨阳街道 8 名,枫桥、店口各 5 名,浣东、陶朱各 4 名,大唐、应店街、草塔、牌头、璜山各 3 名,次坞、街亭、阮市、直埠、江藻、山下湖、赵家、王家井、安华、浬浦各 2 名,其他镇乡各 1 名。公办普高各推荐 1 名。

报名条件:

1 、必备条件: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工作积极;具有合格学历,能胜任相应学科的教学,成绩显著;教龄 5 年(含 5 年,下同)以上,所在学校(教办)连续任教 3 年以上,近 5 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年龄原则上在 45 周岁以下的现任中、小学教师。

2 、选备条件:符合上述必备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以上者,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 1 )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等级。

( 2 )近五年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至少一次。

( 3 )近五年本人撰写的论文获市一等奖以上(教育部门组织)至少一篇;或获市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至少一次。

( 4 )近五年连续担任直属学校或镇乡(街道)教研大组组长或完小校长以上职务,成绩突出,受市级以上表彰的;或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的。

( 5 )夫妻双方一直都在经济欠发达镇乡任教,教龄都在 10 年以上的。

( 6 )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

3 、下列对象原则上不能作为推荐报名对象:近 5 年内有严重违纪事件(指局通报批评以上)的人员;夫妻双方有一方是近 5 年内推荐进城的。

4 、推荐程序及要求:

( 1 )教师申请。教师本人在六月底前向所在学校(教办)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先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 2 )公布条件及对象。学校(教办)在六月底把教师调城区学校的推荐条件和本校要求调城区学校教师的基本情况、申请调城的主要理由及推荐程序在学校的校务公开栏上公布。在公布条件和对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组织民意测验(民意测评参与对象为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师),其结果作为班子集体讨论的参考依据。

( 3 )确定推荐考试对象。推荐对象的确定,必须召开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如有亲属应回避)。讨论时要根据所需岗位情况对照条件,逐个分析,做到坚持条件,坚持原则,发扬民主,秉公办事。报考岗位必须在局公布的岗位范围内,岗位不对口或没有岗位的学科教师不得推荐(即必须现职现岗)。当年的推荐对象没有被考试录用的,原则上次年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5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 7 月 7 日。由教师本人随带《报名表》及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教育局报名。由教育局职能科室审核相关材料,并认定报名资格。

(三)文化考试。调城教师必须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今年考试的时间为 7 月 21 日上午( 9 : 00 —— 11 : 00 )。考试地点:浣江初中。考试科目:相对应的报名学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 60% )、根据材料写一个教案( 30% )、教育案例分析( 10%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当该学科报名参加考试人数只有 1 人时,该学科不开考,取消调城名额;当该学科报名数不足岗位数或等额时,按该学科报名数差额 1 人录取。

(四)按成绩高低公布每位考生的考试名次。

(五)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公布调城教师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教育局下达的推荐名额推荐时可以不足,但不得多推。推荐时要注意与公布城区学校的教学岗位相对应,并在基本满足本校任课教师的前提下考虑确定推荐对象。

(二)推荐的相关程序、要求及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必须在各校的校务公开栏上公示。《报名表》由教师本人填写,校长(教办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教师对被推荐对象或考试结果有特殊情况或异议需反映,可通过正当途径、正当方法逐级反映。一般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校长(教办主任)提出,确有必要也可向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直接反映。

(四)教师调城区工作,社会群众十分关注,各校要高度重视,严肃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在全面完整向教职工解释有关政策、办法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有关教师的思想工作 , 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 , 营私舞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 87011594 (在公示栏一并公开)。

附 : 拟调城区学校教师推荐报名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拟调城区学校教师推荐报名表

推荐单位(盖章):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教龄

学历

职称

最后毕业学校及专业

现任教学校、

学科及年级

考核

等级

2002 学年

2003 学年

2004 学年

2005 学年

2006 学年

现所在镇乡或直属

学校工作年限

担任班主任年限

有何特长

本人

要求

调动

理由

学校推荐理由(对照“意见”中的条款,具体写明符合那几条 , 并写明推荐可任教何学科)

学校

(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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