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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省、市各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 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 2007 年全国、省、市各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决定在全市学校中开展有关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先进类型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浙江省优秀教师、浙江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浙江省第二十届春蚕奖、浙江省第十八届绿叶奖;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

二、 推荐条件

(一)全国级先进

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五年以上( 2001 年以来已获得“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并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 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 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二)浙江省级先进

浙江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 、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 2001 年以来已获得过全国及省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2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

5 、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并秉公办事,作风踏实,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

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的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德育工作者,即从事学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政教主任、团委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德育课教师,指承担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的评选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师德高尚,能充分展现我省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育人成绩突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爱岗敬业,勤于钻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2 、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必须热爱德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在育人方面有十分典型的事迹。
3 、德育课教师评选对象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德育课的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结合课程教学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浙江省第二十届春蚕奖:

1 、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 2001 年以来已获得过省“春蚕奖”荣誉称号的人员,这次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2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素质教育方向,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 、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 、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全体学生,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浙江省第十八届绿叶奖:

1 、评选范围是乡镇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不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2 、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在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3 、为加强和完善基础教育,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扎实工作,并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三)绍兴市级先进

绍兴市师德标兵: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遵循教育规律。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师德表现突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3 、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和爱护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未发生过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4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行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所任学科教育质量高。

5 、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或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政治立场坚定,上进心强。

2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师德,在教书育人和岗位成才中成绩突出。

3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和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基本功。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4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坚持改革、勇于探索,并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过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

5 、专业思想巩固,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成绩显著,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热爱教育工作,遵循教育规律,按教育方针的要求教育、管理、指导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未发生过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3 、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教育,努力探索德育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扎实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所任班级工作突出,为群众所公认,两次以上评为县级先进班级。

4 、有较强的教育、组织能力,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学生会、团、队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成效显著。有一篇以上班主任工作论文在县级及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公开发表。

5 、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工作尽心尽职。教学业务能力强、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教育质量高。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三、 推荐名额

绍兴市分配给我市各类先进的推荐名额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共 1 名;浙江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5 名,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 2 名,省春蚕奖 7 名,省绿叶奖 1 名;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 4 名,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 4 名,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 4 名。

要求各直属学校(单位)、教办(中心学校)推荐全国级、省级、绍兴市级先进个人共 1 名(暨阳教办可推荐 2 名),可以少推或不推。省绿叶奖根据条件推荐。

四、 推荐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 、评选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校(单位)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推荐对象名单要及时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作用和教育作用。

2 、 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 认真评审,严格把关。

3 、要向教育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校级领导在总量上要严格控制。凡推荐人选为 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集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五、申报材料要求

先进个人相应表格、各类先进推荐一览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字数在 2000 字以上)一式三份,邮件一份,于 6 月 22 日前报人事科。

附件:

1、 全国模范教师审批表

2、 全国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 浙江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 浙江省师德楷模推荐表

5、 第二十届“春蚕奖”申报表

6 、第十八届“绿叶奖”申报表

7 、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推荐表

8 、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推荐表

9 、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推荐表

10 、各类先进推荐一览表

二 OO 七年六月十七日

各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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