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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业务流程》《诸暨市教育事业单位集中核算



诸教核算[2002]1 号




关于印发《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业务流程》

《诸暨市教育事业单位集中核算报帐须知》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教办:

  为了做好我市教育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确保教育分中心以及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工作有序、规范运作,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现将《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业务流程》、《诸暨市教育事业单位集中核算报帐须知》印发给你们,望切实遵照执行。

 

附:《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业务流程》

  《诸暨市教育事业单位集中核算报帐须知》

 

 

             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

                 二0 0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会计核算   业务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附件一:

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教育分中心业务流程

 

  一、会计核算

  (一)前台受理

  接到各单位的结报凭据后,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主要包括:

  1、结报凭证是否按款整理、粘贴,并填写专用报销凭证,对需核算到科室的单位是否按科室、按款项填写专用报销凭证。

  2、专用报销凭证的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3、专用报销凭证上的签章与备案签章是否一致;

  4、专用报销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金额是否相符;

  5、报销的费用是否在核定的年度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内;

  6、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规范,填写是否完整、正确;

  7、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各单位内部财务制度规定;

对不完整、不准确的报销凭证,应请有关单位补填或重填;对超用款计划的结报凭证,前台人员应及时与指标管理人员联系,指标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并向中心领导汇报同意后,指令前台人员支付。对复核无误的结报凭证应将其有关内容输入计算机,并打印“现金支付通知书”或开具支票。银行专柜出纳人员根据支付通知单办理付款或办理转帐手续。

  每天下班前半小时,指定专人打印当日结报业务汇总表,并与出纳账核对。月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后台核算

  指定专人及时到前台拿取已受理的各种凭证,并分解到有关人员,核算人员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并与前台输入的金额、列报科目等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属于输入金额错误的,由前台人员更正;属于输入科目错误的,由核算人员更正。

  核算人员对原始凭证复核无误后,应及时生成记账凭证并登账,于次月3日前编制分单位会计报表,经分管主任审签后送有关学校(单位)和市教育局、市会计核算中心。年终,打印分单位的总账、明细账,连同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装订成册,加盖中心和本人印章,随数据备份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二、资金流入

  (三)财政预算拨款。

  (四)财政专户拨款。指标管理人员收到财政专户拨款凭证后,应与经市财政局审核的“经费拨款申拨单”核对,核对无误后,按单位分款项登记。

  (五)其他收入。各单位的其他收入由单位主办会计负责缴到教育分中心的出纳柜台,出纳人员将其他收入票据及时交前台人员,前台人员根据回单和单位收入结报单有关内容输入。

  (六)暂存款结报。对各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些预收、代收款项,由单位主办会计负责缴到教育分中心的出纳柜台,出纳人员将缴款凭证及时交前台人员,前台人员审核无误后据以入账。

 

                                 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教育分中心

                    2002年8月28日   

 







附件二:

诸暨市教育事业单位

集中核算报帐须知

 

  1、单位的各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否则,教育分中心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有权拒绝办理。

  2、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各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的支出,教育分中心有权拒绝办理。

  3、费用报销中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完整,原始凭证上的金额不得涂改。非正规的发票、收据及白条,教育分中心将拒绝办理报销。

  4、报销费用、借款等必须由经办人说明事由及签名,并由主办会计初审、单位财务审批人审批。签名、盖章必须与教育分中心的预留签名样、印鉴相符。

  5、各项支出应由单位主办会计按原始凭证的不同内容,按要求分别填写有关的专用报销凭证。

  6、会议费报销必须提供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数、会期等内容;会议提供食宿的还必须有与会人员的签名册。

  7、出(外)国考察经费报销必须提供审批手续。


  8、设备购置经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的,报销时应提供“政府采购联系单”。

  9、单位的各项支出一般在备用金中支付,超过备用金额的支出可以申请借款,并定期或在业务结束时及时向教育分中心结报。

  10、到教育分中心报销的人员必须是单位的主办会计。教育分中心不接受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等业务往来单位自行前来报帐的各种凭证。

 

 

             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

                             200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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