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服务质量,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食堂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校食堂必须坚持为师生服务、让师生满意的原则。食堂财务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和师生服务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学校集体和师生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食堂财务管理的运行机制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必须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建立、健全由学校领导和师生代表组成的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或相应机构),具体负责食堂管理与监督,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食堂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凡是有学生就餐的学校食堂,应在银行单独开设基本存款帐户,设置食堂账簿,实行专项成本核算,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学校应对食堂的收支情况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进行审查,并列入校务公开项目。
三、食堂收入管理
1、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就餐形式的食堂,必须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确定师生伙食费的收取标准。
学校在学期初(或月初)向学生预收伙食费时,应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每月末以当月食堂供应就餐次数、就餐人数为依据,从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费收入;学期末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伙食费,可依学校自定的标准按月定额收取,收到时直接作为伙食费收入入账。
2、凭卡或饭菜票结算餐费的食堂,以师生通过卡或饭菜票实际支出的伙食费作为食堂伙食费收入。
3、食堂代办的学校客饭费,按实际支出成本向学校结算,收到时作为伙食费收入入账。
4、蒸饭学生缴纳的燃料费,食堂收到时作为食堂收入入账。
5、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食堂支出管理
1、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主食支出、副食支出、菜类支出、调料支出、燃料费、水电费、临时工工资、就餐管理补贴、一般设备费、零星维修费、其他支出等。
2、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食堂采购主食、菜类、调料等物资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诸教[2005]171号文件关于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自行采购的应至少由两人参与,且采购人员实行定期轮换。
(2)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购入物资材料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后登记入账;领取物资材料时,应填写“出库单”并记入有关账簿,出库时可按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费支出。一般学校食堂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入库单”与“出库单”,购回验收后凭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发票直接列入伙食费支出。
(3)食堂的办公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等支出,经食堂主任审核,报校长审批后直接列入当月支出。
(4)一般设备的添置、更新和设施的改造、维修,由食堂主任提出申请,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直接列入当月支出。
(5)为加强对学生就餐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学校如安排教师为学生打饭菜、维持学生就餐秩序等,食堂可向教师发放一定的就餐管理补贴。教师就餐管理补贴要按参与管理的实际人数和时间计发。
(6)食堂的经费支出实行 “一支笔”审批制度,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定。
五、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1、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年度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应力求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师生生活平衡。学校食堂收支结余应控制在5%以内。
2、食堂如有结余,应结转下期使用,用以弥补日后亏损,不得发放教职工奖金、福利和列支招待费等。
六、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包括实行托管和社会化管理的学校),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由学校统一保存。
七、食堂财务监督管理
1、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或相应机构)应对本校食堂财务活动开展实时检查监督。镇(乡)街道教办应对所属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局对全市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状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虚列支出,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2、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实行托管,特殊原因需要实行托管的,学校必须事前报局批准。学校食堂实行托管的从2006年8月起一律采取公开招投标办法选定托管单位,凡实行托管和社会化管理的学校食堂财务核算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绍兴市教育局,诸暨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秘书处,蔡汉良、杨流芳、赵源恩、陈国燕同志
(共印8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