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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促进财会事业发展


  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统一部署,镇乡教办作为第二批核算单位自2003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是财政加强预算经费管理,规范单位会计行为,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工作的新的改革举措,同以往管理模式比较,体现了新的特点和要求:一是对会计业务的核算由分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即时调控;二是会计处理方法更为统一,会计核算口径更为一致;三是对教育经费的调控更加直接,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求更加严格。无疑,新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实现了教育资金的集聚,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了会计监督职能,可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国家、个人和单位都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三个不变”的总体原则,我教办不折不扣地落实市会计核算教育分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执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各项要求,履行主体职责,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做好教育财会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内部制度,做好常规工作,顺利实施过渡。

  1、新制度的实施,冲击了以往在会计工作中的习惯做法和行为,不管这些做法和行为是否合理、合法,但在起始阶段产生不适感、危机感,甚至抵触情绪是必然的。为了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得以顺利实施,保证新旧制度的自然过渡,单位领导对于统一思想认识工作非常重视,在教育分中心成立之始,便经常有意识地了解第一批核算单位的实施情况,在实施前进行各种分析、预测、综合,通过校长会议等渠道,进行宣传教育,使学校领导、会计人员及广大教师认识到新制度的实施是改革形势所趋,是规范教育财会工作的需要,从而在思想认识上保证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认真细致做好各项交接准备。按照教育分中心去年年底布置的各项交接要求,教办首先做好银行帐户的清理工作,积极同财政、银行部门联系,稳妥地处理好原开户银行贷款问题,既保证了单位利益,又做好了清理工作;其次做好了单位会计档案整理,及时处理应收应付款项,做到交接帐目清楚明了,资料完整;三是根据集中核算制度的规范、要求,及时修订教办财务管理制度,对岗位设置、预算管理、审批权限、备用金安排和收支结报程序等方面重新进行了修订,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与集中核算制度的一致性。
  由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充分,使得新旧制度的衔接显得较为自然,学校领导和会计人员没有产生多大的不适感。

  二、完善财会岗位设置,加强会计业务培训。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加强会计资料、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控制,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但现有模式决定教育分中心会计人员对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对收支真实性的掌握有一定难度,由于教办的会计主体责任并没有改变,因此我们从设置财会岗位着手,加强了下属学校财会人员的配置,各校设报帐员(一般由总务主任兼任)和出纳各一名,形成互相牵制,相互监督的防范机制;同时,严格规定了各校校长的审批权限,加强了调控能力。
  新制度的实施,带来了新的要求,新的规则以及在实施过程中新的程序和方式。为了避免多走弯路,多走冤枉路,教办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了审批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1)认真学习财经纪律和有关的政策法规,如《诸暨市教育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实施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有关差旅费、通讯费等报销标准的通知文件,并人手一份分发到校长和会计人员,使得在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对集中核算初期报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教育分中心提出的要求及时汇总归纳,定期组织各校会计人员学习、纠正。
  3)砌磋交流、取长补短。对兄弟学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吸纳运用、及时通报,以此提高本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三、规范原始凭证,做好基础工作,落实监督职能。

  1、确保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落脚点在于规范原始凭证,由于会计业务的“涉外”性,原始凭证的规范性还依赖于提供单位,从而削弱本单位对外来凭证的可控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有: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难以作出判断;不能及时取得准确、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由于受到时间、空间条件的限制,需要补充、更正或重开的程序复杂、效率不高,为了在新形势下最大程度地规范原始凭证,我们有的放矢,一方面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加强审核工作,严把审核关,对不规范的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尽量在第一道环节予以纠正,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常用凭证(如工资发放表)则尽可能提供统一格式、提出统一要求。
  2、自觉履行主办会计职责,努力配合教育分中心做好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在新形势下,虽然会计核算工作最终由教育分中心会计承担,但通过几个月的实践,感觉作为单位主办会计的工作责任并没有减轻,工作量反而增加了。为了确保单位财务管理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加强,我们认真做好常规工作,首先加强了教办备用金管理,严格控制下属学校备用金数量,对教育分中心批准备用金的教办留存部分加强了控制,规定下属学校报帐不得直接支现,必须开具等额支票,对教办现金支出项目严格按规范办,大额支出要求用转帐办理支付,严禁“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规付现,要求出纳人员每天及时记好现金帐,核对库存现金,月底会计与出纳核对备用金余额并及时填报余额核对表报教育分中心;其次做好备查帐本登记工作,为使单位经费收支正确无误,建立了收支流水帐,月末与教育分中心报表进行核对。各校包干经费收支采用电子表格建立专用收支工作薄,及时登记,月末公布核对;三是加强收入稽核,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将所有收入及时缴入教育分中心帐户并办理结报;四是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在办理资产购置结报同时登录固定资产;五是建立往来款备查明细帐,详细记录往来款情况。总之,对本单位帐目做到清晰明了,心中有数。

  四、严格经费支出,加强预算管理。

  1、实行税费改革后,教办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这为准确编制经费综合预算提供了便利。由于新的管理模式局限,教育分中心工作人员无法对报帐单位经费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针对这一现状,我们认真细致编制教办综合预算计划,根据新形势和单位现状,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为总体方针,期初编制预算计划,期中根据教育分中心提供会计报表及时对预算执行实行评价、分析、综合,及时向领导汇报执行情况,即时作出决策、调整经费支出方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2、根据综合预算计划,严格控制招待费、会议费和福利费总额,保证公用经费在总支出中的正常比例,保证教育事业的稳步推进。

  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践中,碰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也是正常的。对照新制度的要求和规范,深感工作的差距还很大,我们定将从现实出发,统一认识,摆正位置,以“同工种竞赛”为载体,建立在学校的小环境里,抓落实,抓规范,在处理经济业务的过程中,严格要求,完善手续,积极配合教育分中心提高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财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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